送货工人劳动合同 (1)

本文发布日期:24-01-27 15:55:43  浏览次数:61

送货工人劳动合同
  甲方:
  乙方:

  甲方因工作需要,聘用乙方为送货工人,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,自愿签订本合同。
  一、本合同自______日起至______日止,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,经双方同意,可以另签劳动合同。
  二、其中试用期为__个月即______日至______日,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,若乙方造成任何损失,应照价赔偿。
  三、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,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。
  四、甲方每月向乙方25日为发薪日,甲方应该按时支付工资。(注:工资内包含用于工作联络的通讯费)
  五、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,尽忠职守,维护公司利益。
六、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工作,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,如有违反,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罚款或开除处理。
七、乙方送货过程中造成商品损坏、丢失的一律按价赔偿。
   八、劳动合同的变更、解除、终止
1.经甲、乙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。
2.乙方合同期未满,依照《劳动法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,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同意。如果未提前需支付赔偿金,赔偿金=前三月平均工资/30未提前的天数。赔偿金从工资中扣除。
3.违反公司《员工手册》中相关规定或合同期满,本合同即告终止。
  十、甲、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,若有违反,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十一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 
  甲方:(盖章)__  乙方:__
  甲方代表人:____  身份证号码:____
  ______日  _____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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